人才引进服务
在深圳特区、龙岗、宝安、光明新区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国内外驻深办事处及分支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服务程序:
1、需求单位向我市场提出申请并签订人事服务协议(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申报人才引进材料(人才引进条件可登陆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 。
在职人才引进:

1 、企业填写《委托人事服务申请表》并签定《人事服务协议》,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2 、拟引进的相关人员需认真如实填写《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可传真或发邮件到我处;

3 、我处录入数据, 3 天工作日后领取《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计划生育调查表》(网上可以下载)、商调函;

4 、回原档案所在单位按要求出具鉴定、签字、盖章和转递档案(档案可快递到我处);

5 、按人才引进材料清单准备全部材料,然后交到我处;

6 、上报市人事局审批;

7 、约 15 个工作日查询结果(可电话查询),领取调令;

8 、按《人才引进办理迁户及报到程序》办理迁户、报到、落户等手续。

毕业生接收:

1 、企业填写《委托人事服务申请表》并签订《人事服务协议》,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2 、申报毕业生材料,填写人才信息表,并备齐相关毕业生接收材料,包括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英语成绩单( 420 分以上)或四级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需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 、上报市人事局审批, 10 个工作日后查询结果(可电话查询),领取接收函;

4 、凭接收函到学校办理毕业分配和迁户手续,开具《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寄至我处;

5 、报到、落户。

办事指南

人才引进条件及办事程序

人才引进材料清单

人才引进办理迁户及报到程序

接收毕业生条件办事程序和准备材料

深圳市2009年个人申办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所属毕业院校名单

深圳市2009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

人才引进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度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市2009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9年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

业务表格下载

人才引进信息表

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委托人事服务申请表

在校学生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