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验 | ||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深圳地区唯一的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的专门机构,提供大专以上(含大专)境内文凭的验证服务,提供有关学历问题的咨询解答。 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验证服务。 1、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点击此处下载学历认证申请表; 2、单位验证需出示介绍信并提交待验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验证提供需待验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属普通、成人、自考专科升本科的需同时带备专科毕业证书;接教育部有关通知,属开放式教育的网络(远程)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的必须同时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5、属自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证书须提供学籍档案; 6、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7、党校的验证范围目前只限于深圳地方学区发放的中央党校或广东省委党校证书; 8、学位证验证,需提供学位原件; 9、身份证验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以上7、8、9项不用填表、复印) |
||
| 二、发放验证证明 | ||
| 经检验为真实学历的制发认证报告 | ||
| 三、假证处理 | ||
经检验为伪造或非学历教育的证书制发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假证一律没收。 |
||
| 四、验证程序 | ||
验证程序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分较早及复杂学历顺延,高校放假期间顺延。 |
||
| 五、敬告 | ||
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证书、证件管理规定,下列两种情况毕业证书不予受理: 1、证书损毁或有涂改痕迹的; 2、证书上所列姓名或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所列不符的。 |
||